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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浙江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阅读量:906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自1997年开始举办,至今已举办13届,累计共有1700余支团队、14000余名同学参与了比赛,孵化出400余支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培育了一大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学校内形成了以“蒲公英”创业大赛品牌活动为引领的创新创业教育文化。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即日起开始报名,大赛产生的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申报参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基本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731日之后出生)。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得“互联网+”国赛或“挑战杯”国赛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重复参赛。


二、赛制安排


浙江大学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


1.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参赛项目性质和特点,“青年筑梦红色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3.国际赛道: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能否参加国际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国际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为进一步推进大赛国际化,每个学院(系)至少推荐3个符合国际赛道参赛条件的项目参赛。


三、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221-2022228日):收取报名材料,审核参赛资格。主赛道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由浙江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汇总报名及审核;“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由农学院汇总报名及审核;国际赛道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由浙江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汇总报名及审核。


2.初选阶段(20223月):按赛道选拔项目。对学院推荐汇总的项目进行文本初选,面向团队进行包括竞赛培训、创业导师对接、商业计划创作、市场调研等环节,综合考量创业能力,提高选手创业素质。


3.校赛阶段(20224月上旬):面向初选晋级的团队进行,包括小组答辩、公开展示、项目投资洽谈等环节,展示选手风采,推动选手创业实践。校赛决赛将于20224月上旬举行。


4.省赛阶段(20225-7月):“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预计于20225月至7月举办,具体以相关省赛正式通知为准。


5.国赛阶段(2022年下半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将于2022年下半年举办,具体以相关国赛正式通知为准。


四、宣传发动


符合参赛条件的同学及校友(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均可参加本次大赛。特别是历届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等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科研实践项目,各类学科竞赛和校友创业大赛、创业点子秀等赛事项目,校内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和众创空间入驻项目,暑期/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第一课堂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公益服务类社团内部孵化项目,教师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项目,“启真杯”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SRTP等项目。


五、报名方式


请参赛人员填写《浙江大学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5)、所属赛道报名表附件4以及相应参赛材料于226日前上交至xlxtw@zju.edu.cn,经院系初审后,以院系为单位于3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项目报名表、网评PPT及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各赛道负责单位处汇总审核,并将纸质版报名表、网评PPT及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交至各赛道负责单位处:


请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加入钉钉群:第十四届“蒲公英”浙大交流群(32938706)。


六、咨询

罗老师,葛老师:13588242209


第十四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