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4阅读量:616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夏嘉楠等10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姓名 | 班级 | 备注 |
1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心理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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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查一畅 | 心理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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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李可玥 | 心理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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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王振宇 | 心理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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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杜飞萱 | 心理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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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舒婧 | 心理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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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江以恒 | 心理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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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张嫣迪 | 心理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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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王若彤 | 心理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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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蒋飞 | 心理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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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倪靖 | 心理2001 | 候补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74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10室
邮政编码:3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