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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心理系党委关于确定孙高敏等2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5阅读量:889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孙高敏等2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备注

1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孙高敏

2020级硕

 

2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孙睿

2020级硕

 

3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严灿

2020级硕

 

4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彭雅桢

2020级硕

 

5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苏逸

2019级硕

 

6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林铭

2020级硕

 

7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王雯

2020级硕

 

8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王咏尔

2020级硕

 

9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严梦瑶

2020级硕

 

10

基础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江怡璇

2020级博

 

11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赵阳

2017级博

 

1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杨灿

2020级硕

 

13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魏夏琰

2019级硕

 

14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涂雅

2020级硕

 

15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龙依静

2019级本

 

16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余依岚

2019级本

 

17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蒲婕

2019级本

 

18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张晓冬

2019级本

 

19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祁雲锦

2019级本

 

20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吴天琪

2019级本

 

21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吴思宇

2019级本

 

22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赵都成

2019级本

 

23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康佳

2020级硕

候补1

24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黄国际

2019级本

候补2

25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赵佳慧

2020级硕

候补3

26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邱雨旸

2019级本

候补4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74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10室

邮政编码:3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