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8阅读量:1904
各位2018级、2019级、2020级求是科学班的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67名,其中心理系名额为4名。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并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于10月22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纸质表将于评选公示后,统一通知提交要求。
(2)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葛老师,0571-88273460。
附件1.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填写样表).pdf
附件2. 2021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心理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