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1阅读量:596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 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认定,现已完成本学年研究生新生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等级(困难/特困) |
1 | 22039013 | 困难 |
2 | 22139041 | 困难 |
3 | 22139038 | 困难 |
4 | 22139005 | 困难 |
如有疑义,请于2021年10月14日(周三)17:00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人:罗老师 0571-88273460,ly1022@zju.edu.cn。
心理系团委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