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0阅读量:724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2022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和挂职团干部的预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
兼职辅导员3名、挂职团干3名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兼职辅导员应满足: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真诚,正直,热情,友好;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7.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挂职团干部应满足: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4.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三、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将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党建档案
2.组织党日活动、党员主题教育活动(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养计划等
3.评奖评优、学生资助
挂职团干将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就业相关工作
2.基层团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组织团干部例会、思想动态调研
3.新媒体运营、文体活动、三好杯、运动会
4.智慧团建、青年志愿者、素质拓展(二三四课堂)、团情统计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骨干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学生骨干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五、其他事项
1.兼职辅导员与挂职团干部的聘任期均为一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2.津贴根据学校规定及具体工作量计算。
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8827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