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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挂职团干部预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阅读量:724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2022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和挂职团干部的预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

兼职辅导员3名、挂职团干3名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兼职辅导员应满足: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真诚,正直,热情,友好;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7.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挂职团干部应满足: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4.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三、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将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党建档案   

2.组织党日活动、党员主题教育活动(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养计划等   

3.评奖评优、学生资助


挂职团干将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就业相关工作   

2.基层团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组织团干部例会、思想动态调研

3.新媒体运营、文体活动、三好杯、运动会

4.智慧团建、青年志愿者、素质拓展(二三四课堂)、团情统计

5.社会实践、科技创新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骨干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学生骨干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7月16日。


五、其他事项

1.兼职辅导员与挂职团干部的聘任期均为一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2.津贴根据学校规定及具体工作量计算。


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88273460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骨干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