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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心理系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阅读量:282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核、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完成以下步骤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若已登录过ETA平台,则跳过该操作),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两处签字,并抄写个人承诺;


6.完成签字的申请表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的个人申请表和评议结果汇总提交至西五21042017:30前),由系成立的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完成资格复核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更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确认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的困难生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见附件三),交至西五21042017:30前),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困难生资格,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四),并交至西五21042017:30前)


三、时间安排


1. 420日之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


 2. 421日之前,院系完成系统中取消认定、调整等级和新申请认定的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详见工作要求第二条);


2. 426日之前,院系按照《经济困难生汇总表》,完成公示(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仅公示学号和困难等级,其他信息不予公开, 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


联系人:葛老师,0571-88273460



附件一:《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三:家庭经济困难生调整等级申请表.docx

附件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放弃资格声明.docx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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