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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阅读量:301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以下为具体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5. 获得外设助学金的同学需在即将接受资助的一年内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件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帮助一次别人,哪怕是给饥饿的人买一个馒头;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并按时提交总结及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


1. 111212:00,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如申请“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请从本通知中下载并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如申请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请下载填写附件2《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和附件3《新鸿基道义契约》。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但注意申请表抬头内助学金名称书写,且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


2)项目申请。在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申请。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与成绩单pdf版(附件42020级新生不需要上传成绩单,以下上交电子与纸质材料时同),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2. 院系经过第一轮初评提交到学校,学校组织评选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如有疑问请联系葛老师,0571-88273460



附件1:《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3:新鸿基道义契约.doc

附件4:电子版成绩单 PDF 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