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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系党委关于公示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阅读量:704

经各学生党支部研究,报系党委备案同意,将以下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姓名

年级

备注

1

工程心理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张琴喻

2019

 

2

管理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赵旭

2020

 

3

本科生党支部

罗雨婷

2017

 

4

本科生党支部

周苗

2017

 

5

本科生党支部

金泽梁

2017

 

6

本科生党支部

顾晔

2017

 

7

本科生党支部

董韩晨

2017

 

8

本科生党支部

项悦颖

2017

 

9

本科生党支部

李梦吟

2018

 

10

本科生党支部

郑智行

2018

 

11

本科生党支部

陆锦莹

2018

 

12

本科生党支部

曲乐

2018

 

13

本科生党支部

胡家瑞

2018

 

14

本科生党支部

徐娜

2018

 

15

本科生党支部

张易

2018

候补1

16

本科生党支部

黄烨飞

2017

候补2

17

社会与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

李修梅

2020

候补3

公示时间为20201111日至20201113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8273740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10

邮政编码:3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