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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系202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阅读量:435

各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生力军作用,心理系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将于11月底集中检查。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

2.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请意向参加的团支部将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于111017:30前发送至心理系团委邮箱xlxtw@zju.edu.cn,系团委将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3.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各团支部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4.加强优良学风建设为传承优良学风,弘扬求是精神,各本科生班级在1025日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学风建设主题班会,讨论凝练班级学风公约,推动形成“学习共同体”,并围绕《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7号)(附件4)开展学习,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请将总结情况与照片于1030前发送至xlxtw@zju.edu.cn

5.积极组织开展团日教育活动。各团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以“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为主题的主题团日活动,如党团知识竞赛等。同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请将活动通讯稿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于125前报至xlxtw@zju.edu.cn。心理系后续将开展院系层面的团日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另发),请动员广大青年参加。


(三)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6.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我系将组织开展团学干部教育培训,聚焦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并将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具体通知另发)。校团委将统一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20年秋冬学期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团支书、各学院学生挂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另发)。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葛老师,0571-88273460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通知.pdf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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