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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阅读量:539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于1010日前完成推优工作,展开团内评议,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1)并排序。于1010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xlxtw@zju.edu.cn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签署团支部意见。各团支部于1014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西溪西五210办公室。

3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心理系团委

2020924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