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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阅读量:715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会自成立以来,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理念,积极开展工作,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推动学生会发展取得新突破,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校团委批准,拟召开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926日下午13:30

二、会议地点

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413

三、会议议程

1、预备会议议程

1)宣读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工作报告。

2)宣读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组名单。

3)审议通过资格审查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4)审议通过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5)审议通过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

6)审议通过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名单草案。

2、正式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宣读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监、计票人名单草案。

4)选举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宣布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会议以学院各专业班级为单位组建代表团,由各班班长任代表团团长。

2、会议代表应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3、会议代表应按时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经代表团团长和辅导员老师同意并将书面请假条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1陈竹韵老师/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210罗悦老师处。

4、会议代表参加会议,携带会议文件、资料,以代表团为单位按指定位置就座,大会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进场。

5、会议文件、资料、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传抄、复印。

6、会议期间,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注意文明礼貌,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清洁安静。

7、会议期间须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请各代表团团长做好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

陈竹韵(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188206842ririchen@zju.edu.cn

田子钰(18888923149

共青团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委员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学生会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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