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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预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阅读量:685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和《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开展2020-2021学年心理系兼职辅导员预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原则上4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强;真诚,正直,热情,友好;

3.热爱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7.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非毕业班)或高年级本科生(非毕业班,本系免研除外)。


三、岗位职责

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将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就业相关工作   

2.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党建档案   

3.组织党日活动、党员主题教育活动(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养计划等   

4.评奖评优、学生资助 

  

四、报名方式

1.有意报名者请填写《心理系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兼职辅导员报名】

2.申请截止时间:202061612:00


五、选拔程序

初审-面试-实习阶段-9月转正


六、其他事项

1.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一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系主管领导批准。

2.兼职辅导员津贴根据学校规定及具体工作量计算。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