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7阅读量:1138
各位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 2016、2017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
2018、2019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②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③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④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及安排
1、疫情期间荣誉小时数申请(4月27日至5月5日)
请在疫情期间进行志愿服务且欲申请荣誉时数的注册志愿者,于5月5日24:00前将附志愿服务单位盖章证明的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1)发送至系青志邮箱 xlqingzhi@163.com。
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兹证明,xx同学,在x月x日-x月x日期间参与xx(单位名称)的抗疫志愿服务,累计服务时长xx小时。 证明材料务必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此次荣誉时数申请会由校青志在星级志愿者申报结束前统一导入。参评星级志愿者的小时数=现有小时数+疫情期间荣誉小时数。
个人申报(4月27日至5月15日)
请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5月15日24: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系青志邮箱 xlqingzhi@163.com。填写时请提交志愿汇中荣誉时数和信用时数的详细小时数截图,个人事迹描述应在1000字以上。
3、院系和校级审核(5月16日至5月24日):院系团委将于5月20日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于5月24日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复查工作。
4、名单公示(5月27日至6月3日):校青志暂定5月27日起在校团委网站进行星级志愿者通过和驳回名单公示。
5、证书颁发(暂定于5月28日至6月6日):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为审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制作星级证书,并暂定于5月28日起开始颁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20年5月15日24:00;
2、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以上;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三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三课堂记点 |
一星级 | 40≤小时数<70 | 1.5 |
二星级 | 70≤小时数<150 | 2 |
三星级 | 150≤小时数<200 | 2.5 |
四星级 | 200≤小时数<250 | 3 |
五星级 | 小时数≥250 | 3.5 |
6、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如需补办证书,请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3)并于5月15日前发送至系青志邮箱 xlqingzhi@163.com。
7、除每次评比星级的统一补办,其余时间将不进行证书的补办,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及安排及时在这次星级统一补办中提出证书补办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
罗悦老师 88273760
殷超楠同学 1886714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