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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更新)

发布时间:2020-04-08阅读量:953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完成以下步骤: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若已登录过ETA平台,则跳过该操作),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并抄写个人承诺;

6.将填好的电子个人申请表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线上完成民主评议工作。由于疫情影响,待返校后再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

7.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个人申请表和评议结果汇总提交至学院(系)、学园,由各学院(系)、学园成立的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完成资格复查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更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确认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的困难生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提交至辅导员(因疫情影响,学生返校前可先提交电子版,返校后再交纸质表提交至辅导员处存档),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困难生资格,则需《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放弃声明》,提交至辅导员(因疫情影响,学生返校前可先提交电子版,返校后再交纸质表提交至辅导员处存档)。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41424:00之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2.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对学生的审核流程新增班主任环节

3.42024:00之前,完成系统中取消认定和调整等级的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并确认新申请学生的困难等级。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8273460

四、附件

附件一:《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

附件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三:家庭经济困难生调整等级申请表

附件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放弃资格声明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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