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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生第三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阅读量:1337

各位2020届本科毕业生同学:

根据学校在疫情防控形势下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班学生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目前毕业班同学实际情况,明确2020届本科毕业生在原三课堂学分要求的基础上,也可通过以下志愿服务和线上调研两种方式获得第三课堂学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抗疫志愿服务

将学生抗疫志愿服务作为社会实践的一种补充形式,纳入第三课堂学分申请认证体系。学生个人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进行认证申请,须提交相关证明。

要求:

1.学生参与抗疫志愿服务时长在一周及以上或志愿服务小时数20小时及以上者方可以社会实践形式申请第三课堂学分认证。

2.学生参与抗疫志愿服务后须完成个人小结,并填写《浙江大学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附件1),表格中的社会实践单位意见可由志愿服务单位(如当地社区或街道等)给出并盖章。

3.学生本人凭完整的《浙江大学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在学校素质拓展网站进行第三课堂学分认证申请。

4.无论学生是否以社会实践形式申请第三课堂学分认证,其抗疫志愿服务小时数均可通过添加荣誉小时数的方式在志愿汇系统中计入本人志愿服务小时数。

二、线上调研

将线上调研作为社会实践的一种补充形式,纳入第三课堂学分申请认证体系。由学生组队向学院提出立项申请,通过后以线上形式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素质拓展网上取得学分。

要求:

1.学生围绕“肩负时代使命·青春献给祖国”寒假社会实践主题或其他防疫抗疫主题,立项组队展开线上调研。并于327日前填写《学生线上调研社会实践立项申请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为【领队姓名+线上调研】。

2.立项通过后学生需于420日前以线上形式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调研报告需详实具体,有所思所得,并发送到邮箱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为【领队姓名+线上调研报告】。

3.结项通过后,学生填写《浙江大学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附件1),表格中的社会实践单位意见由院级团委给出并盖章。

4.学生本人凭完整的《浙江大学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素质拓展网站进行第三课堂学分认证申请。

附件1:浙江大学2020年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考核表.doc

附件2:学生线上调研社会实践立项申请表.xls

 

以上通知若有疑问,请联系:

罗悦老师 88273760

三课审核-殷超楠同学 18867141949

线上调研-樊灵竹同学 1888892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