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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更新-心理系关于推荐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阅读量:918


各位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系毕业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高才,经研究,决定在2020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20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春季毕业、夏季毕业各发一次文件。

因受疫情影响延期3个月毕业的同学也可以申请(需额外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

3)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党员”“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项以上(含两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

我系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7,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

二、推荐工作进度和要求

1.个人申请(32-37日):欲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请认真填写附件一《浙江大学心理系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37日(周五)17点前,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主题: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姓名。

注意:先不要进入grs系统进行申请,待系评比后,统一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完成系统申请。

2.系评选和公示(38-310日):系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并公示心理系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在校优评选基础上产生。

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申请(311-313日):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研究生须填写《浙江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参照下文填表注意事项),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研究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参照下文填表注意事项),等待系审核通过,以上表格均从系统中导出。

4.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上交纸质材料(另行通知):系审核通过后,导出系统中的《浙江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和《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排版后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之内),一式两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于疫情结束开学返校后(时间另行通知)上交至系楼210室。

5.填表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联系人:

陆老师 88273460


浙江大学心理系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doc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保留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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