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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阅读量:657


各团支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系团委委决定于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加强院级团工作制度规范建设。

各团支部可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完整梳理团支部工作职责与要求。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系团委将于12月集中检查。

2.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

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系团委将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1127(电子表请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表请交至西溪西五210办公室)。

(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3.持续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暨“青年大学习”行动。

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4.积极组织开展团日教育活动。

各团支部应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各团支部在团日活动主题的设计中,应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各团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支部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二)充分发动,活跃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评审表彰

请各团支部做好本次团建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对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将总结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电子版)于1215前报至系团委(电子材料请发送至xlxtw@zju.edu.cn,纸质材料请交至西溪西五210办公室)。


联系人:陆老师 88273460

联系邮箱:xlxtw@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2.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3.浙江大学2019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总结表.doc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团委

201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