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0阅读量:1843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现将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心理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何贵兵
成 员:林伟连 何 洁 沈模卫 高在峰 马剑虹 刘偲偲
申诉联系人:刘偲偲,电话:0571-88273022,邮箱:Lss644@zju.edu.cn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心理系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通过初审且仍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生的基本复试要求:考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听力不再单独划线(含思政专项)。专业基础课分数不低于55分。
3.硕博连读生的复试要求
硕博连读生修满课程学分并达到学校申请硕博连读生的英语要求,复试参照本通知中博士生复试办法。
三、复试办法
1.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 | 考生类别 |
1 | YB2019066815 | 潘运娴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2 | YB2019067709 | 梁敏杰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3 | YB2019066952 | 孙 芮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4 | YB2019069899 | 盛 静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5 | YB2019071092 | 辛潇洋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6 | YB2019071318 | 李 建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7 | YB2019073395 | 柴 乔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8 | YB2019072280 | 刘梅珠 | 心理学 | 申请-考核 |
9 | YB2019073295 | 贺桂芬 | 心理学 | 思政专项 |
10 | YB2019075836 | 徐灿梅 | 心理学 | 硕博连读 |
11 | YB2019075958 | 许天歌 | 心理学 | 硕博连读 |
注:排名不分先后
2.复试方式。复试形式为面试。心理系组织不少于5位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面试考察内容: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与潜质、英语能力等。
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根据面试结果和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3. 复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上、下午
面试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204会议室
4.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到通知短信后,请尽快回复确认。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后续通知的及时发送。
5.复试信息公布渠道。浙江大学心理系官网(http://47.98.252.100/)。
6.复试时,考生可进一步提供或补充能说明其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由心理系研究生科在复试前统一审查,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6:00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西五教学楼208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出示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有效学籍证明(已注册完整的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见附件)。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备复印件,于资格审查时上交。
五、拟录取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2.复试前先行参加体检(详见体检通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180375)以及完成报考资格审查;
3.所有录取考生都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六、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院系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5. 在递交的材料或者在复试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不予录取。
七、时间安排
4月12日,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
4月20日前,各院系将复试方案报送研究生招生处,经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示;
4月22—30日,考生体检;
5月10日前,院系完成资格审核、复试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浙江大学心理系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