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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阅读量:563

各团支部:

      2018-2019学年,我系各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团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秉持不断开拓创新的理念,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2.名额分配。各团支部推荐不超过5名团员进行优秀团员的评选并标注排名,推荐不超过3名团干部进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并标注排名,系内统筹协调后将推荐11名优秀团员和7名优秀团干部评选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务必注意担任团内职务);系内推荐1个团支部评选校级先进团支部(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各青工单位团组织评选名额另行通知。

3.根据《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建有活动团支部的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须经校团委组织部备案),也可参与团内评奖评优,评选名额单列。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级团委及时通知各个团支部,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和“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要求,指导各团支部在4月上旬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做好“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参考附件8),填写附件5、附件6和附件7,并以评议结果为基础,民主推荐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院级团委要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各院级团委可参照校级先进的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

       4.各团支部于2019420日前,将各类推荐表(见附件3-5)、组织生活会相关表格(附件5-7)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西溪校区西五2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名称:XX团支部+评奖评优)。

 

附件1浙江大学团内评选评优条件.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2018-2019先进团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5:组织生活会报告表.doc

附件6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doc

附件7团员评议汇总表.xls

附件8浙江大学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