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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阅读量:650

各创新创业团队: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李克强总理倡导发起的,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共青团中央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自2015年起每年举行一届,参赛规模逐年扩大,迄今累计已有490万人次大学生、120万个次团队参赛,是目前国内参赛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前四届浙江大学累计获得总冠军 2 次,金奖 13 项,金奖总数居全国第一;第五届大赛由我校承办。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力争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加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因国赛通知尚未出,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次报名参赛。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我校项目可参加 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组别参赛。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4.主赛道项目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对象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已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参赛申报人(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环境保护、医疗健康、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选拔、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1.参赛报名(3-4月)。全校范围内广泛征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2.校级选拔(4-5月)。学校将从全校报名项目中选拔若干参加省赛。

3.省赛(6-7月)。经过网上评审、现场答辩,决出省级金、银、铜奖,以及推荐至全国决赛项目。

4.全国总决赛(10月)。国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四、其他

关于赛事的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待教育部正式通知发布后再予公布。各相关团队亦可于正式通知发布之前准备组队事宜。如有意向报名,请联系:陈老师 18867138529

项目计划书可参考附件1,参赛获奖激励政策可参考附件2(“互联网+”省赛、国赛奖励政策参考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附件1:创赛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pdf

附件2: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