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7阅读量:446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系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18-2019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一)2018-2019学年,经心理系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未经心理系认定,但近期因病或其他家庭突发变故致贫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申请类型和流程
1.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可向学院(系)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系);学院(系)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在各自院(系)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
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系)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系);学院(系)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并签名盖章后上交至研工部。
说明:申请补助金额,原则上为春节返乡来回路费,以高铁二等座全价票为准。若无直达高铁,则以就近车站票价为参考。若来回票价不足500元,则按500元申请。请在申请理由中,注明春节返乡地点及票价情况。
请申请补助的同学如实填写附件1,并于1月10日17:00前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邮件名“姓名+年末关心行动”,纸质版递交至心理系团委(系楼210室)。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8273460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