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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2017-2018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阅读量:325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精神,结合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17年度(2017-2018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程序

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

3、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7年度(2017-2018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三、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大学)期间获得奖励情况,2018年新录取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

四、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以下方式报送:

西溪西五210办公室;联系电话88273460,邮箱xlxtw@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心理系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