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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4阅读量:256

各位同学:

今年暑期,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以“学思践悟新思想青春奉献新时代”为主题,围绕“开展‘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实践活动”“深化‘红色寻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好‘青春建功第二故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公益实践活动”“开展‘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实践活动”等五大板块展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践活动圆满结束。671支实践团队、8710名求是学子奔赴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主题鲜明、活动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浙江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试行)》,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校级优秀团队:面向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实践成果;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校级十佳团队将在综合评定和公开答辩的基础上产生,各院系可重点推荐1支团队参评,须注明参与十佳团队答辩。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校级十佳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

3.校级先进个人:面向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2000字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4.校级优秀论文:面向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格式参照《附件8: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5.院级优秀团队:面向心理系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实践成果;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体现出心理系的优势及学科特色。

 

(二)评选方案及候选比例分配

1.心理系推荐校级优秀团队1支,重点推荐1支团队参与十佳团队公开答辩评选;校级先进个人数1人;优秀指导教师推荐1-2名候选者;优秀论文推荐35篇。

2.心理系评选院级优秀团队一等奖1支、院级优秀团队二等奖2支、院级优秀团队三等奖4支。

 

二、评选要求

1.所有队长需将团队成果电子版9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xlxtw@zju.edu.cn。团队成果包括:论文、总结报告、个人小结、新闻稿、照片等。邮件主题:队长姓名+团队名称+社会实践材料报送。

2.申请校级奖项的队长、成员填写《附件3: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4: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上交优秀论文,请于9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lxtw@zju.edu.cn。

3.所有队长或成员需参加心理系2018暑期社会实践答辩会。时间:9月20日18:30;地点:另行通知。答辩要求:时长5-10分钟,自带PPT展示。

 

三、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心理系团委,联系方式:

项玲连  88273460 xlxtw@zju.edu.cn

 


附件3: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

附件4: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浙江大学201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8: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

附件9: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细则(试行)

 

心理系团委

2018914